2012年02月07日 星期二
关于开展2010年度专家休假活动的通知
发布部门: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      发布时间: 2010-09-02 16:35:35      浏览次数: 1608     

关于开展2010年度专家休假活动的通知

 

各有关企业:

为进一步做好专家服务工作,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专家的关怀,鼓励专家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并做出突出贡献,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期将组织开展2010年专家休假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休假对象

市属单位中享受国务院和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、国家和辽宁省“百千万人才工程”人选以及中、省属单位中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在职人员。

二、休假时间及路线

时间:9月14日至9月19日。

路线:长沙—韶山—张家界—凤凰古城—长沙(如遇特殊情况,另行通知)。

三、活动安排及要求

此次专家休假活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统一组团,由专业旅行社承办。休假所需费用由专家所在单位和市人社局共同承担。休假专家所在单位承担1600元/人,其余部分由市人社局从专项经费中列支。

希望各有关单位合理安排休假专家的工作,积极支持专家休假。务必于9月3日前将休假人员报名表(见附件)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。

联系电话:88139050、88139039(传真)   联系人:肖向晖

EMIL:83600751@163.com

地址: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513房间

 

附件:2010年专家休假活动报名表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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